[转载]网友分享:因信称义
这是我第一次在公共场合碰到陌生人讲道,我说愿意。对方掏出一本和合本的《圣经》,开始滔滔不绝。这也是我见过对圣经最熟悉的人,每出口一句话,顺手就能在圣经中翻到那句话,而且手中的圣经圈圈点点,明显翻了数十遍。事情却越发展越蹊跷。他从逾越节的典故讲起,到七印封存,到末世启示,再到旧约,贯穿圣父圣子和圣灵时代,再回到旧约,一一翻出前后印证,每句话都得到了我的点头印证,最后却得出一个结论——女耶稣将要降临在格里高利历圣经纪年六千年后的某天,现在已经迟到了6年。
我开始思索是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不断的往前回忆,他严格按照亚里士多德《修辞学》中三段论的技巧,不断的列出前提、然后推论、然后确立结果的实证意义,但是,在创1:27中有"我们要按照我们的形象造人"句,此处穿凿"我们"为男人和女人,在伊甸园命名夏娃处,认为夏娃在希伯来语即生命,意为万物之母,继而入新约穿凿新的救主即将来到,乃是女性。我于是唯唯诺诺而退。
回到网上搜索,发现碰到了老乡,河南郑州,一说开封,有一女子高考后精神失常,后与同伙传教,称为末日救世女基督,采用逼迫、暴力和聚众淫乱等方式布道传教,称为"东方闪电"。已经被定性为邪教,见维基百科。
教会的历史经历了几千年,人类走到今天这样的信仰状态非常的不容易。回顾历史上的许多伟人,即使是加尔文、路德这样的宗教领袖,也经历了相当丑陋、惨烈和严重的牺牲,更不用说中世纪天主教会所做过的那些事情。
经过这样漫长的道路,人类大约已经明白十诫中所谓不立偶像的深意,慢慢的也明白信仰是自己内心深处的私密。所谓因信称义,是每个人内心中和自己的上帝所立下的约。任何威逼、利诱或者蛊惑的方式,都犯下了十诫中"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在这样的理性世界中,任何所谓神迹又都有新的解释渠道,那么其实又犯下了十诫中——"不可做假见证"。
因此,在我看来,最好的方式就是将信仰作为一件私密的事情,在祷告中,你可以当他做父神,也可以当作朋友或者爱侣,你可以祷告祈求,也可以诉说自己的怀疑和不信,向圣灵依靠和交托,祈求力量。
任何信仰都不能剥夺人类独立思考和做出自由伦理选择的权利,选择、行事和判断的权利在人,而成事在天,交托依靠,倾听内心的声音,发展灵性的力量——信我我就在,叩门门就开。
真实记录佛教剃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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