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湖南醴陵市老祖殿道观被拆除并欲改建为佛寺
原文地址:湖南醴陵市老祖殿道观被拆除并欲改建为佛寺作者:青溪烟树
提案274096号 案由:关于妥处仙岳山老祖殿被拆一事
提案人:朱嘉诚(委员) 株洲市道教协会
关于妥处仙岳山老祖殿被拆一事,切实维护道教合法权益的提案
醴陵市仙岳山老祖殿始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年,是该市现存唯一上规模的道教活动场所,其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8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多平方,多年来一直由醴陵市道教协会管理,是广大信教群众与道教信徒过宗教生活的一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醴陵市道教协会所在地。
2010年11月以来,我会多次接到醴陵市道教信众与道教场所对醴陵市有关部门强行拆除老祖殿改建仙岳褝寺一事提出异议并表示强烈愤慨,纷纷要求我会吁请上级有关领导与道教协会共同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12月25日醴陵市道教协会报来相关资料,要求我会派人前去现场察看;28日我会又接到醴陵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其中提及老祖殿、李畋殿、天符殿,还有沩山古洞天。
为此,我会会长朱嘉诚、副会长兼秘书长黎诚赟等人会同醴陵市道教协会多人,12月29日专程到现场实地查看,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原有四进殿堂的仙岳山老祖殿,其三清殿,慈航殿,圣帝殿,已被悉数推毁,原址上新建的建筑已近一层楼高了,据反映老祖殿内还未来得及搬迁的6尊泥塑神像连同庙宇一并被挖机铲为平地。
现存的天符殿,破烂不堪,面积不足200平方米,三面民房一面街道,没有发展空间;醴陵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中所说天符殿修复规划面积近3亩,我们认为并不现实。
位于西山公园的李畋殿,正面李畋神像旁放了十几尊老祖殿搬来的神像,殿内两边也放了一些,还有一些杂乱地摆放在大门两边的墙下及殿外的走廊过道旁,眼见多尊道祖神像受此冷落,相信每一位道教信仰者都不会不感到心酸和愤懑。李畋殿是醴陵市烟花行业人士集资修建,尽管醴陵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醴政纪(2010)20号》)欲将李畋殿划归市道教协会管理使用,但事先并未经其筹资修建者同意,而且既不落实土地使用证,也不提交房屋产权证,甚至连红线都没有。醴陵市民宗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中也提到,"醴陵人对于李畋有着深厚的感情,醴陵祭祀李畋也只是一种民间信仰的方式,现在将李畋殿划归道教协会管理使用,作为宗教场所对外开放,虽然都是公益财产,公共管理,,但醴陵的烟花鞭炮行业企业家和大多数不信仰宗教的市民,在短期内情感上不能接受。"由此可见,把李畋殿划给道教协会只不过是个晃子,忽悠道协罢了。如此不负责任且带有宗教歧视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道教信众的宗教感情,侵犯了道教界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引发宗教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经过调查研究,我会认为老祖殿搬迁(拆除)协议书,虽有醴陵道教协会正副会长等人签字,但不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理由如下:
1、拆迁老祖殿,开放李畋殿为宗教活动场所未向省市宗教事务部门报批;
2、开发文化景区或仙岳褝寺不能以老祖殿作牺牲品。天符殿与李畋殿作为道教活动场所开放是落实宗教政策问题,不能以拆除老祖殿作交易;
3、以所谓临时性协调机构"醴陵市仙岳山文化景区建设协调指挥部"作甲方,与长期存在的"醴陵市道教协会"作乙方签订拆除协议,实为不妥;
4、以李畋殿划归道协管理使用、,一未经烟花行业同意,二没有醴陵市人民政府红头文件,三没有省市宗教事务部门的批文与登记,四没有产权及国土使用权证,就令道教协会按教宗教仪式将神像搬迁至李畋殿开展宗教活动,是陷道协于矛盾是非之中,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也有哄蒙欺愚之嫌。因这一纸协议弄得醴陵市道教协会四分五裂,遭到了各个宫观和信士的强烈遣责。
经我会与醴陵市道协研究认为,醴陵市政府为开发文化景区和仙岳褝寺拆除了老祖殿(老祖道院),就应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尽快作出妥善安排,避免激化宗教矛盾,激发社会舆论。现实状况下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依旧选址西山公园,但要切实落实土地红线范围并将相关房屋产权移交道教协会,同时根据原老祖殿规模和格局恢复重建老祖道院。我们建议:将李畋殿周边5080平方米土地划归醴陵市道教协会管理使用,同时将原李畋殿改为三清殿(因三清殿系供奉道教最高之神"三清祖师"之殿堂,应居庙宇最高之处),中軸直上规划五进殿(从下至上按顺序由李畋殿、老祖殿、慈航殿、圣帝殿、三清殿。两厢对开回廊丹房相连)。如此既一举解决了醴陵市道教协会会址及办公问题,又打造了一处古色古香的道教文化圣地、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为醴陵旅游升温增辉添彩。
以上提案,恳请各级政府领导给予关心、支持、重视,以解醴陵道教燃眉之急难,保护道教界合法权益,维护道教界团结稳定。
提案人:朱嘉诚(委员) 株洲市道教协会
关于妥处仙岳山老祖殿被拆一事,切实维护道教合法权益的提案
醴陵市仙岳山老祖殿始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年,是该市现存唯一上规模的道教活动场所,其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8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多平方,多年来一直由醴陵市道教协会管理,是广大信教群众与道教信徒过宗教生活的一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醴陵市道教协会所在地。
2010年11月以来,我会多次接到醴陵市道教信众与道教场所对醴陵市有关部门强行拆除老祖殿改建仙岳褝寺一事提出异议并表示强烈愤慨,纷纷要求我会吁请上级有关领导与道教协会共同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12月25日醴陵市道教协会报来相关资料,要求我会派人前去现场察看;28日我会又接到醴陵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其中提及老祖殿、李畋殿、天符殿,还有沩山古洞天。
为此,我会会长朱嘉诚、副会长兼秘书长黎诚赟等人会同醴陵市道教协会多人,12月29日专程到现场实地查看,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原有四进殿堂的仙岳山老祖殿,其三清殿,慈航殿,圣帝殿,已被悉数推毁,原址上新建的建筑已近一层楼高了,据反映老祖殿内还未来得及搬迁的6尊泥塑神像连同庙宇一并被挖机铲为平地。
现存的天符殿,破烂不堪,面积不足200平方米,三面民房一面街道,没有发展空间;醴陵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中所说天符殿修复规划面积近3亩,我们认为并不现实。
位于西山公园的李畋殿,正面李畋神像旁放了十几尊老祖殿搬来的神像,殿内两边也放了一些,还有一些杂乱地摆放在大门两边的墙下及殿外的走廊过道旁,眼见多尊道祖神像受此冷落,相信每一位道教信仰者都不会不感到心酸和愤懑。李畋殿是醴陵市烟花行业人士集资修建,尽管醴陵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醴政纪(2010)20号》)欲将李畋殿划归市道教协会管理使用,但事先并未经其筹资修建者同意,而且既不落实土地使用证,也不提交房屋产权证,甚至连红线都没有。醴陵市民宗局《关于醴陵仙岳山老祖殿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中也提到,"醴陵人对于李畋有着深厚的感情,醴陵祭祀李畋也只是一种民间信仰的方式,现在将李畋殿划归道教协会管理使用,作为宗教场所对外开放,虽然都是公益财产,公共管理,,但醴陵的烟花鞭炮行业企业家和大多数不信仰宗教的市民,在短期内情感上不能接受。"由此可见,把李畋殿划给道教协会只不过是个晃子,忽悠道协罢了。如此不负责任且带有宗教歧视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道教信众的宗教感情,侵犯了道教界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引发宗教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经过调查研究,我会认为老祖殿搬迁(拆除)协议书,虽有醴陵道教协会正副会长等人签字,但不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理由如下:
1、拆迁老祖殿,开放李畋殿为宗教活动场所未向省市宗教事务部门报批;
2、开发文化景区或仙岳褝寺不能以老祖殿作牺牲品。天符殿与李畋殿作为道教活动场所开放是落实宗教政策问题,不能以拆除老祖殿作交易;
3、以所谓临时性协调机构"醴陵市仙岳山文化景区建设协调指挥部"作甲方,与长期存在的"醴陵市道教协会"作乙方签订拆除协议,实为不妥;
4、以李畋殿划归道协管理使用、,一未经烟花行业同意,二没有醴陵市人民政府红头文件,三没有省市宗教事务部门的批文与登记,四没有产权及国土使用权证,就令道教协会按教宗教仪式将神像搬迁至李畋殿开展宗教活动,是陷道协于矛盾是非之中,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也有哄蒙欺愚之嫌。因这一纸协议弄得醴陵市道教协会四分五裂,遭到了各个宫观和信士的强烈遣责。
经我会与醴陵市道协研究认为,醴陵市政府为开发文化景区和仙岳褝寺拆除了老祖殿(老祖道院),就应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尽快作出妥善安排,避免激化宗教矛盾,激发社会舆论。现实状况下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依旧选址西山公园,但要切实落实土地红线范围并将相关房屋产权移交道教协会,同时根据原老祖殿规模和格局恢复重建老祖道院。我们建议:将李畋殿周边5080平方米土地划归醴陵市道教协会管理使用,同时将原李畋殿改为三清殿(因三清殿系供奉道教最高之神"三清祖师"之殿堂,应居庙宇最高之处),中軸直上规划五进殿(从下至上按顺序由李畋殿、老祖殿、慈航殿、圣帝殿、三清殿。两厢对开回廊丹房相连)。如此既一举解决了醴陵市道教协会会址及办公问题,又打造了一处古色古香的道教文化圣地、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为醴陵旅游升温增辉添彩。
以上提案,恳请各级政府领导给予关心、支持、重视,以解醴陵道教燃眉之急难,保护道教界合法权益,维护道教界团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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